“孙子非亲生”案舆论持续升级!网友出招:报失踪就能强制DNA

发布时间:2026-09-19 10:19  浏览量:1

网上火了一个帖子,说有位老人,儿子去世后怀疑孙子不是亲生的,但自己没资格打官司做亲子鉴定,就想了个办法,谎报孩子失踪,让警察采DNA去比对,这帖子点赞超过12万,评论区很多人跟着出主意,有人把这叫作“用魔法打败魔法”,听着好像挺聪明,其实这种做法很危险。

有人接着想得更远,比如建议这位奶奶去法院告爷爷和儿媳有不正当关系,借着离婚官司逼他们做亲子鉴定,还有人提出干脆不给遗产,直接不管这个孩子了,更有人在问,如果死者生前就知道孩子是领养的,那算不算他已经接受这件事,这些说法听起来有点奇怪,但也说明大家其实不太清楚谁有权确认血缘关系,继承权到底该怎么算,法律条文明明写在那里,但普通人只按自己认为的道理去想事情。

《民法典》第1073条说得很清楚,只有父母可以去法院否认亲子关系,祖父母没有这个权利,这条规定不是为了限制人,而是担心孩子被多次质疑身份,心理上受到影响,但很多人以为不能起诉就等于查不了,就想办法绕开,比如指望警察帮忙,实际上公安的DNA数据库只用来寻找失踪人口,采集过程要严格按流程走,不能作为家庭纠纷的证据,就算有人带孩子去派出所,警察也不会帮着查这孩子是不是自己儿子的。

谎报警情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编造虚假警情最高可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警察接到失踪报案时,需要查看照片、联系方式以及最近行踪是否异常,如果孩子在家且监护人正常,这种报警就是故意扰乱秩序,即使采集了孩子和母亲的DNA数据,也无法推断已故父亲的关系,法院不会采纳这类证据。

老人其实还有办法处理这个问题,比如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可以提出关于孩子是否具备法定继承权的问题,让法院来调查这件事,提供一些线索也可以,像死者生前有不育的证明、儿媳曾经私下承认孩子不是亲生的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情况作出判断,或者选择私下和儿媳商量,让她自愿去做司法鉴定,这样比直接闹僵要好得多。

这事爆出来,表面上是在查血缘关系,背后其实是老人对财产传承太着急,亲缘和钱绑在一块,有人宁愿冒险,也不肯接受法律不让他们知道真相的现实,现在遗嘱公证、意定监护这些办法慢慢用起来了,但老百姓还是习惯靠老法子解决问题,说白了,不是不懂法,是觉得法不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