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非亲孙案后续,陆家女儿报案,听证会未官宣,代理律师再发声
发布时间:2026-09-17 13:52 浏览量:1
9月16日,“广西非亲孙案”再审听证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具体情况并未官宣,此前陆家代理律师直言,由于亲子鉴定程序不合法,改判难度非常大,希望通过这个案子推动立法上的改革。
据了解,陆家家境不错,老陆和儿子阿东都在铁路系统工作,其中阿东是一名铁路司机,黄女士嫁到陆家后,关系相处的非常融洽,对公公婆婆也比较尊重,公公婆婆对儿媳更是像亲闺女一样对待,从未亏待过她,而孙子出生八年,老两口就照顾了八年,感情也非常深厚。
此外,黄女士与小姑子(陆家女儿)之间的关系也很常好,此前因为个人信用失信银行卡不能用,经常向小姑子陆女士借钱,陆女士也从来没有拒绝过,前前后后给哥哥账户转了十多万,然后再由哥哥取现给她用。
转折点发生在2024年,那年老陆身患癌症在天津接受治疗,儿子阿东专门请假陪父亲看病,因闲不住打算在晚上跑跑外卖,赚点外快。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结果阿东在送外卖的途中遭遇了严重车祸,当场就失去了生命。
也就是阿东的突然去世,导致了后续一系列事件发生。
先是赔偿款起争执。
据陆女士介绍,哥哥离世后,肇事司机和外卖意外保险一共赔了160万,但是这笔钱黄女士打算一个人拿走,当时母亲不同意,结果她当场与母亲在客厅里吵了起来,期间还想动手扇母亲,被父亲用手拦住了,之后又跟父亲吵了起来,并直呼其名,两位老人感到十分寒心。
然后是因单位发放的24万抚恤金起争执。
陆女士说:“哥哥去世后,单位给我们家发放了24万抚恤金,也被黄女士取走了,母亲让她留下12万用于哥哥处理后事,但是黄女士不愿意,后来两人再次发生争吵,黄女士极不情愿的甩了12万在桌子上。”
最后是葬礼上起争执。
据陆父介绍,按照当地习俗,父亲去世,儿子是需要守灵和捧骨灰盒的,晚上还要给父亲送饭,但是黄女士以孩子还小为由拒绝儿子参与父亲葬礼。
也正是这三件事叠加在一起,才让陆父陆母产生质疑,在他们看来,就算大人之间有再大的矛盾,儿子为父亲守灵、捧骨灰盒都是天经地义的事,为什么这么大的事不让孙子参与呢?
为了解开心中的迷团,陆母跟着女儿带着孙子的生物标本来到天津某亲子鉴定机构作鉴定。
陆母一共做了两份鉴定,一份是她与儿子阿东的,另一份是孙子与阿东的。
鉴定结果显示,陆母与阿东为生物学母子关系,而孙子与阿东则为非生物学父子关系。
陆母看到这样的结果如晴天霹雳,没想到心中的疑虑居然成真了。
回到家后,陆母把亲子鉴定报告拿给黄女士看,并要求她解释到底怎么回事,但是黄女士不承认这个鉴定,直接把报告给撕了,说是陆母伪造的鉴定报告,随后带着孩子搬离了陆家。
之后陆家就把黄女士告了,要求她支付8年抚养费19万、精神损害赔偿5万、返还12万抚恤金等共计36万元。
然而这个看似顺理成章的事,结果官司打的异常艰难,因为陆家提供的亲子鉴定违反了《民法典》第1073条之规定,即祖父母不具备否认亲子关系主体资格,程序不合法,而被否定非亲孙关系,一审、二审上述所有诉求都被法院驳回。
另外那160万赔偿金本来法院判陆家分60%,黄女士和小儿子分40%,但是双方都不同意这个方案,陆家要求再在一审基础上减少对方分配额度,而黄女士则坚持要五五分。
后来陆家申请了再审程序,9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再审听证会,但是当天并未官宣听证结果。
9月16日,代理该案件的臧律师再次发声,他谈到了两点:
第一点就是这个案子改判的难度很大,其核心难点是孩子的父亲已经去世,母亲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现行法律还无法突破这些限制,目前只能争取孩子探视权,以期孩子十八岁时主动去做亲子鉴定。
第二点就是,通过完善法律争取爷爷奶奶的诉讼主体资格。
臧律师认为,不能机械适用第1073条,否则亲子关系永远无法查明,长此以往男性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当到老了该享受天伦之乐时,才发现孙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这种痛苦是其他人难以体会到的。
他还说《民法典》1073条设置初衷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解决离婚纠纷中逃避抚养责任、非婚生子等常见问题。
言外之意就是,这个案子不一样。
此前,陆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黄女士搬走的时候称会定时让两位老见到孙子,但她并未履行承诺,已经有两年两位老人都没有看到孙子。
之前陆女士借给黄女士的十多万元钱,对方也拒不归还,陆女士称之前黄女士是以买车、调理身体、备孕等理由向她借这些钱的,现在知道孩子身世后,认为她是虚构借款用途,目前她以对方涉嫌诈骗为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说句实话,这个案子看得让人五味杂陈,毫无疑问陆家两位老人是最大的受害者,儿子尸骨未寒就又发现孙子与自家没有血缘关系,而这个孙子又是他们从小带大的,又很亲近他们,肯定是万般不舍的,但同时孩子也是最大的受害者,叫了那么多年爸爸,又是爷爷奶奶手心中的宝贝,但如今身份不明,听到他说“爷爷奶奶如果我不是亲生的,你们还要不要我?”这句话,真的好难受。
信息来源《第一现场》《百姓关注》《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