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孙子疑非亲生”案今日举行再审听证会,代理律师:此案最大难点是孩子母亲拒绝亲子鉴定,改判可能性极低

发布时间:2026-09-16 13:04  浏览量:1

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大河报记者 梁奇慧 陈甜甜

9月16日下午,“儿子去世孙子疑非亲生”将在广西高院举行再审听证会,当天上午,当事人父母、妹妹陆女士与代理律师臧梵清接受了媒体采访。陆女士表示,刚接广西高院通知,在听证会前要开庭前会议,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他们将与法官详细沟通诉求。

2024年,广西的阿东在送外卖途中因车祸去世,在处理其后事过程中,因其妻子拒绝让8岁的儿子按当地习俗守灵,阿东的父母心生疑虑,私下做了关于祖孙、父子的亲子鉴定。阿东妹妹陆女士称,结果显示小毅(化名)并非阿东亲生儿子。为此,阿东父母将儿媳黄女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小毅丧失继承权、黄女士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审、二审均被法院驳回。

臧梵清曾提到该案有五个关键点:第一,祖父母不具备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的主体资格;第二,阿东的父母单方面委托且程序违法的亲子鉴定意见无法作为有效的证据;第三,欺诈性抚养的成立是以亲子关系不存在为前提,而该前提无法被合法证明;第四,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优先于祖父母的身份知情权和财产权;第五,婚生子女推定在无合法证据推翻时具有法律效力,小毅依法享有继承权。

针对网友疑问“爷爷奶奶手握四份亲子鉴定报告,为何仍然两度败诉”,臧律师解读称,证据有三性,分别是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该案中,证据的合法性有很大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孩子父亲去世,只能由孩子的母亲提出做亲子鉴定,孩子的祖父母则没有权利,所以此前的DNA采集程序出现了严重瑕疵,因此一审、二审法院对证据的合法性不予认可,“基于此,孩子的爷爷奶奶即便拿出40份亲子鉴定报告,但是程序上有问题,就没有合法性”。

臧梵清称,该案的核心问题及最大难点就是孩子的父亲已经去世了,孩子的母亲拒绝进行亲子鉴定,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没有方式能够突破这些限制。

臧梵清律师坦言,这个案件改判的可能性极低,所以要么通过完善法律去争取爷爷奶奶的诉讼主体资格,要么通过争取孩子的探视权,以期让孩子年满十八岁之后,主动去做亲子鉴定,“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的司法途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