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约定断绝亲子关系吗?

发布时间:2026-09-14 10:36  浏览量:2

离婚协议中

断绝亲子关系、不再探视、永不认亲等条款,全部无效

,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约定,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父母子女关系是

法定血亲关系

,基于出生事实产生,不能通过双方协议、签字确认、公证等方式随意解除。法律不允许当事人私自处分身份关系、断绝血缘关系。

同时,不能约定免除抚养义务、断绝赡养义务。即便双方写了 “从此互不相关、不用养老、不用养娃”,

孩子依旧可以起诉要抚养费,父母年老依旧可以要求子女赡养

很多人想用断绝亲子条款惩罚对方,实际上完全没有法律效力。不仅无法约束对方,还属于无效霸王条款,法院不予认可。

唯一合法解除亲子关系的情形,只有

合法收养

。孩子被他人依法收养,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才会依法消除,离婚无法切断亲子关系。

综上,亲子关系终身法定,离婚只能分割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不能断绝血缘关系。